台东某安置机构林姓主任涉嫌猥亵收容少年,台东地方法院洪姓主任调查保护官竟将被害少年资讯以LINE泄露给林,并对有嫌隙的朱姓少年调查保护官住家安装行车纪录器窃录行踪。台东地检署3日侦查终结,依泄密等罪嫌,将洪、林两人向台东地院提起公诉。
台东地检署表示,洪姓被告系台东地院少年调查保护官,具有调查并保护少年之职权及保密之义务,竟将林姓被告强制猥亵及性骚扰少年之相关资讯,包括访视纪录、观护工作辅导纪录、公文书、书面资料等,接续于去年8月至12月间,以通讯软体LINE泄漏给无阅读权限之林姓被告。
此外,洪、林两人因与另一位台东地院朱姓少年调查保护官有嫌隙,洪竟接续于去年8月至11月间,将朱的个人资料等资讯,以LINE泄漏予林,并在朱之住处外安装行车纪录器,窃录朱之出入,以比对朱之差勤纪录是否如实。
检方表示,该案系检察官林靖蓉于去年间侦办台东县某安置机构林姓主任涉嫌强制猥亵等案件,主动查悉洪姓主任调查保护官涉嫌泄密等案件,随即指挥廉政署南部地区调查组成立专案小组,由该署主任检察官谢长夏及林靖蓉、谢慧中、林家瑜等检察官,採团队办案模式,指挥廉政署南部地区调查组,并会同台东地院政风室人员,于今年2月22日指挥执行搜索。
经缜密讯问被告、证人及调查相关证物后,认被告洪、林等人涉犯刑法第132条第1项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秘密等罪嫌明确,于3日侦查终结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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