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传媒叶毓兰专栏】终于!歷经了1年3个月,跟踪骚扰防制法终于出了委员会,待党团协商后,便可通过。
跟踪骚扰法,大家都等了很久,对于行政院版和大多数保留协商的条文,我当然不满意,但大家已经等太久了,希望未来党团协商时,可以争取更周全的被害人保护。
从参与立法院第九届本法立法时的草拟,去年甫就任立法委员时迟迟等不到政府提案;去年10月时内政部版,让被害人要依其他法律认定性骚扰后,才能求助,令大家错愕;到今年4月底行政院突然高强度的直接刑罚化、引入预防性羁押,立法强度徒然拉高,整体形势充满诡谲。
跟踪骚扰议题一方面是性别妇幼保护,另一方面是警政能量负担,彷佛我的左手右手,这个过程中我也备感胶着险阻。
5月3日在委员会,感谢内政委员会林思铭召委的领导,早上时就宣告各党均整合版本,让20余个提案版本简化成4个,使得今天审查出委员会成为可能;接着便马不停蹄主持国民党内部会议,整合我、林思铭、蒋万安、林为洲、吴怡玎、鲁明哲、李贵敏等委员版本,让我们审查时集中论述,累积火力。
我们坚持行政院版跟骚行为定义的「性与性别」必须删除,因为基层员警疲于执勤,对这种需要高度专业知识,现行其他法律又无统一定义的要件,只会感到困难。执政党说「性与性别」的要件可以缩小员警适用的判断范围,是否如此?我很怀疑!
另外,我们整合出的国民党版,也採取了书面告诫、警告命令併行的设计,在被害人报案的72小时内就要决定是否核发书面告诫,但加害人经常因为无法认知自己行为有问题,甚至有精神疾病或人格违常,国民党版也设计核发警告命令,违反者须处罚锾,即时、明确的制止加害人。
再者,防制跟踪骚扰,绝对不只是警察的仗,我们认为卫生福利部及相关部会跳下来,执行被害人的保护服务,以及加害人的处遇治疗,亦不可或缺,所以我们坚持设置跟踪骚扰防制推动小组,整合各部会、学者专家、民间团体来监督推动设计政策,且外部代表不得少于二分之一,任一性别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今天委员会审查,绝大多数条文均保留后续党团协商。在跟骚立法这条路上走了五年,或许一定的妥协是必要的,但今日国民党团据理力争、一致争取党版的每个条文,在后续的协商也将秉持这样的精神,让加害者保护及警政能量考量,达成双赢。
作者为立委、前警大教授
照片来源:作者脸书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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