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近期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升级警戒标准,文化部14日公布艺文事业营运损失补助专案,今(17)日公告线上申请系统正式启用,艺文团队或个人工作室在5月11日至6月8日间,所举办的「展演」及「映演」活动,因受防疫措施影响的损失,都可以申请。
文化部表示,指挥中心于11、15日陆续宣布提升疫情警戒标准及因应事项,文化部长李永得立即召开「防疫及补助措施研商会议」,当日即公布各文化场馆提升防疫措施。为减轻防疫措施升级的衝击,也同步宣告将启动「营运损失补助专案」。14日完成申请须知订定及公告,并同步进行线上申请系统设计、测试及教育训练,于今日正式上线。
文化部表示,只要是我国设立登记或立案之法人、非法人团体或是负责人具我国国籍的商号(个人工作室),于110年5月11日起至6月8日所办理的「展演」、「映演」活动,因受防疫措施升级而取消、延期或缩减席次,造成的营运成本及票房损失,都可申请,补助最高额度以250万元为上限,但申请者遇有重大特殊或紧急情况,经审查小组及文化部审认者,不在此限。
文化部特别提醒申请者,申请时应充分考量并纳入「协力团队或个人」,详列申请补助项目,落实照顾各环节工作者。
文化部指出,申请虽可採线上、邮寄或亲送等3种方式。但为防疫考量,且审查将採「先到先审」方式,文化部鼓励优先採用线上申请方式,申请时间自即日起至6月17日23时59分止。
文化部强调,此次营运损失补助为专案补助,「非纾困3.0」,文化部后续将配合政府整体防疫纾困及振兴政策,争取纾困预算,并充分参酌去(109)年2次艺文纾困经验,全面性照顾「各领域、各类型」艺文工作者度过疫情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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