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有酒驾前科家,住桃园的潘姓男子,今年4月29日驾车行经桃园中正路时因违规红灯迴转遭两名员警当场拦下盘查,潘男不仅拒绝盘查,还当场辱骂两名员警「到时候不要生儿子没屁眼」,员警搜证后依妨害公务现行犯逮捕送办;桃园地方法院认为,潘有暗讽警察「所生的孩子将先天性无肛症」、「绝子绝孙」之意,依侮辱公务员罪判他有期徒刑2月,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记载,潘男曾因公共危险案件,经臺湾基隆地方法院以105 年度 基交简字第771 号判决判处有期徒刑2 月确定却仍不知悔改,于110 年4 月29日晚间11时20分许,驾车在桃园市桃园区中正路与民光路口违规红迴转,遭桃园市政府警察局桃园分局埔子派出所警员锺姓、高姓拦检盘查。

但潘男下车后,竟因而心生不满,基于侮辱公务员之犯意,当场以「到时候不要生儿子没屁眼」(台语)等语辱骂在场两名员警,足以贬抑锺德明、高肇钦之人格评价。

法院根据警方搜证影像,查出潘男辱骂「到时候不要生儿子没屁眼」之词,具有贬低及轻蔑之意,含有暗讽两名员警「做了缺德事,其等所生孩子将得到先 天性无肛症,为畸形儿」,更意指其等「绝子绝孙」之意,足以贬损两名员警名誉、人格及社会评价之侮辱性言论。

法官也认为,员警于桃园市桃园区中正路与民光路之交岔路口栏停潘男,该交 岔路口系不特定人得以自由进出,若有人经过时,均可能见闻潘男对员警侮辱性言论。

法院审理后,法官审酌潘男无视路口交通号志显示为红灯,随意闯越红灯迴转,而遭员警拦停,却不知反省自己违规再先之行为,竟在员警依法执行职务时,心生不满,以侮辱性言语辱骂在场员警,除造成员警2 人名誉、人格及社会评价受损外,更显见其无视公权力之执行、法治观念显然甚为薄弱,依侮辱公务员罪判他有期徒刑2月,可上诉。

#警方拦查 #辱骂员警 #生儿子没屁眼 #公然侮辱 #绝子绝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