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报税期限受疫情影响延后至6月30日,但考量疫情仍严峻,医事人员近期均致力于防疫工作,财政部今(28)日公告放宽医事人员之申报及缴纳期间得展延至今年8月2日。
财政部表示,考量许多防疫之医事人员目前仍全力投入防疫、抗疫、病患照护、疫苗施打或相关之医疗周边工作,可能来不及在6月30日前完成109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为使医事人员能够安心投入防疫工作,依税捐稽徵法第10条规定,公告展延其综合所得税申报及缴纳期限。纳税义务人或其配偶为具有执业登记之医事人员者,其109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及缴纳期间得展延至今年7月31日(7月31日遇假日顺延至8月2日)。
财政部说明,医事人员无须事前提出申请,仅须于今年7月1日至8月2日间检附执业执照,就近向国税局办理申报:
一、申报方式:可至任一国税局所辖分局、稽徵所或服务处办理网路申报、人工申报或税额试算服务回復确认。
二、缴税方式:可持缴款书以现金(或票据)方式至金融机构缴纳(邮局不代收),3万元以下可至便利商店缴纳,或以委托取款转帐方式缴款。
三、透过网路申报应行检送之其他证明文件及单据资料,如未能现场提供,应于110年8月12日前送(寄)户籍所在地国税局或就近至任一国税局所辖分局、稽徵所或服务处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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