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北市某文献馆的张姓古蹟保护规划师,去年收到郑姓厂商6600元红包,向政风室陈报。廉政署认为郑姓厂商涉嫌行贿,将郑送办。台北地检署调查时郑认罪,检察官考量他行贿金额甚低,28日给予郑缓起诉处分,期限1年,命他支付公库2万元。
检廉调查,郑姓厂商承包文献馆石碑修缮工程,张姓古蹟保护规划师负责验收,去年9月17日要验收石碑,郑为了感谢张男平时的照顾,在验收前一天把6600元现金装进公司信封内,一併交给张男。
张男发现信封内有现金,连忙交给政风室。政风人员将郑姓厂商移送廉政署调查。郑男坦承犯行,供称因感念平常受到张男照顾,没有行贿意思。检方考量郑男没有前科,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今给予缓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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