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近年流行以「直播带货」推销产品,网路主播成为新兴行业,但同时出现售卖假货等乱象。文化和旅游部周一(12日)发布《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对经营网路主播的表演经纪机构加强规范,同时列出监管网路直播的相关法律。
文旅部指出,当前市场出现一种网路表演经纪机构,外界称为「主播经纪机构」、「MCN机构」等,专门为网路主播提供配套服务。新法案则首次将前述网路主播经纪机构,视为与线下的经纪机构一样,同样纳入政府规管,规定其基本经营原则、经营直播活动所需的资格、对网路主播和相关活动人员的要求等。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部秘书长潘燕表示,加强管理文化领域生产的内容,可以避免出现低俗或违法的行为,促进行业长远发展。
大陆网路主播数量庞大。截至去年底,网路表演(直播)行业主播帐号累计超过1.3亿,但由于主播人数眾多,当局无法单一管理。这次法案针对背后的经纪机构,要求定期对签约主播进行政策培训,明确禁止违法内容和行为,加强网路主播的守法意识,提升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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