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女舞蹈老师小琳「化名」,在住处7楼经营舞蹈教室,去年2月某日中午被一名邻居小芳(化名)投诉音乐太大声,但小琳不爽当时并非睡眠时间,因而上门反问小芳:「妳在酒店上班吗?否则作息怎么跟人不一样?」,接着一脚朝小芳踢去,还猛扯头髮,小芳被打受伤怒对小琳提告。

据了解,事发当日中午11时许,小芳仍在睡觉,却被小琳舞蹈教室的音乐声吵醒,因而上门按门铃要求开小声,没想到回房后,小琳的音乐声音开得更大声,后来小琳来按门铃,见她开门就一脚踢过来,还扯她的头髮,造成她头部与手肘多处挫伤。

小琳被告后辩称,那天是她敲小芳的门问:「是否是在酒店上班,不然怎么作息和别人不一样?」小芳听后不爽就踢她,自己是正当防卫。

据「苹果新闻网」报导,小芳的男友证称,小芳与小琳为了音乐声太大发生争吵时,他有联繫管理员上楼处理,但管理员表示,小琳是该栋大楼主委,不方便跟她说什么,请他们自行报警,后来管理员与小琳一同来捶门,小琳一开门就殴打林女,这起衝突持续约2分钟。不过管理员则说,因为当时事发突然,并未看见谁先动手。

台中地院法官认为,这起衝突全因小琳音乐太大声引起,遭小芳投诉后却施以暴力,进而导致对方受伤,犯后又藉口否认犯行、未和解,因此依伤害罪判房女拘役55日,可易科罚金5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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