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名方姓男子偷吃,与另外一名女子互传没脸的裸照玩味,遭妻子逮个正着还瞎掰「是网路图片」,不料女方坦承照片是自拍,大大打脸方男的说法。桃园地院判,方男与小三须连带赔偿3万元精神抚慰金。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方妻主张与方男于2018年8月间结婚,不料,方男却于2019年3月至5月间与另外一名女子外遇,两人时常互传不露脸的裸体照或私密照,供对方玩赏,方妻不堪被辜负,遂提告两人求偿30万元。

对此,方男辩称,互传的照片并不是他与该女,照片都是从网路上随意找到的图片,只是朋友间的互相分享,强调自己绝对没有侵害到妻子的配偶权。然而,法官勘验方妻所提交与小三的对话纪录,发现小三早已向方妻坦承照片是她本人所拍摄,绝非网路图片,而方男的照片亦同。

桃园地院法官认定,方男与小三互传自拍的亲密照片此举,已经严重侵害了方妻的配偶权,且两人的行为早已超过一般男女交往分际,造成方妻精神上严重的打击,足以破坏其婚姻的幸福与美满,考量了双方的经济情况与身分地位等,判两人须连赔偿方妻3万元为合理。可上诉。

#裸照 #外遇 #小三 #人妻 #配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