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保险局副局长王丽惠表示,民眾可投保的保单有几种,如:住宅火灾保险、火灾保险附加「颱风及洪水保险」、「地层下陷、滑动或山崩保险」、汽车车体损失保险附加「颱风、地震、海啸、冰雹、洪水或因雨积水附加条款」、营造综合保险、安装工程综合保险等,可在灾害发生后,依保险契约承保范围向保险公司请求理赔。

王丽惠表示,自2020年1月1日起「住宅火灾保险」的保障范围已新增「住宅颱风及洪水灾害补偿保险」之保障,提醒保户于颱风洪水发生后,如遇有建筑物的淹水高度已达50公分,符合「水灾灾害救助种类及标准」的住户,即可检附理赔申请书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其经查证属实者,保险公司将依契约约定予以赔付。

此外,金管会已责成中华民国人寿保险商业同业公会、中华民国产物保险商业同业公会转知各保险公司主动瞭解,如有灾情,并应积极协助保户办理理赔相关事宜;保户如对于理赔事项仍有疑义,可多加利用各保险公司及前开二公会之免付费服务专线,或洽询二公会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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