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宣布27日起全国疫情警戒调降为二级,室内外运动场馆也从27日起至8月9日适度放宽,台中市运动局要求场域内容留人数以最适承载量50%为限、实联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个人自备器具或器材不得互相借用,由场馆提供器材或器具,转换使用者前后应消毒。

保龄球场及撞球场亦为这次放宽场馆,为兼顾防疫安全及民眾运动需求,运动局依据教育部体育署《竞技及休閒运动场馆业因应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适度放宽私人室内、外运动场馆,游泳池则配合中央指引暂时关闭。

运动局强调,依据教育部体育署公告,适度开放对象为商业登记属「竞技及休閒运动场馆业」的私人室内、外运动场馆(游泳池除外),但各场馆附属设施,如淋浴间、三温暖、蒸气室、烤箱等仍不得开放。

场馆业者应遵循防疫管理指引,场馆提供器材或器具,转换使用者前后应消毒、器材及设备应维持间隔开放使用,并符合1.5公尺社交距离,如无法维持该区域不开放、加强环境、器材消毒清洁工作,至少每2小时清洁消毒1次。

此外,业者应于撞球台及保龄球道前,提供酒精、抛弃式擦拭布,每球台及每球道以2人为限、教练未施打疫苗或接种未满14天者,于第1次授课前,应提供3日内快筛或PCR检验阴性证明,且每3至7天需再定期快筛,业者应造册纪录。

国民运动中心、港区运动公园(不包括所辖游泳池及跳水池)配合防疫规定及防疫管理指引得开放使用;公立户外运动场域方面,若现场有专人管理,可落实并管控实联(名)制者,得开放使用。

步道、操场或田径场等属走动式不接触设施亦开放使用,但附设儿童游具或体健设施等因难以保持社交安全距离、即时消毒及落实实联(名)制,仍暂停开放。

运动局要求,业者依体育署「竞技及休閒运动场馆业因应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自我查检表」自行检核及填写,若查获违反指引,将依传染病防治法及停止营业相关规定进行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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