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厂1、2号机运转执照将分别于113年7月27日及114年5月17日届期,台电公司依「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规定,应于机组预定永久停止运转之3年前提出除役许可申请。原能会已于今(26)日下午收到核三厂除役许可申请,将先进行本案之程序审查作业,确认申请文件齐备后,方会进行实质审查。

原能会已严谨规划核三厂之除役计画审查作业,纳入核一、二厂除役计画审查之经验回馈,并由外部学者专家与原能会同仁组成专案审查团队执行审查。预定于1个月内完成程序审查,后续规划于18个月内完成实质审查作业,实际审查期程将视台电公司对审查意见之回復时间与答復品质而调整。

原能会指出,实质审查期间,除将核三厂除役计画上网公开外,亦会函请地方行政机关提供意见,并规划办理公眾参与活动,参採公眾意见,使审查作业更为完善,然而疫情未歇,本案审查作业时程及公眾参与活动办理时机与方式,将视疫情发展滚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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