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顏姓女子在脸书社团「我是高雄人」张贴「散布假消息开罚300万起…实际散布病毒开罚0元起哦!」不实讯息,员警网路巡逻查获,转由高雄地检署侦办。侦查时顏女坦承犯、态度良好,检方认定她一时失虑,予以缓起诉处分,但得写悔过书、参加法治教育。
经查,顏姓被告明知任何人不得散播有关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谣言或不实讯息,
顏女5月27日在家里用手机上网,先撷取一张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指挥官陈时中的照片,再到「我是高雄人」社团留言表示「散布假消息开罚300万起;可能散布病毒(未戴口罩)开罚3000起;实际散布病毒(有症状趴趴走)开罚0元起哦!」,藉以散播有关新冠肺炎COVID-19流行疫情不实讯息,遭警方网路巡逻查获。
高雄地检署防疫处理小组接获警方报告立即介入处理,检方认为,群组之多数成员都能看见顏女张贴的不实讯息,足生损害于多数民眾接受新冠肺炎流行疫情讯息的正确性。顏女行为已触犯「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对于散布疫情谣言或不实讯息,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币300万元以下罚金。
检方考量顏女并无前科,因一时失虑误蹈法网,念其犯后坦承犯行,犯后态度亦佳,为启自新而为缓起诉处分。顏女也配合写下悔过书,未来还得参加法治教育。
检方呼吁,对于来源不明或未经证实之疫情资讯亦勿随意散播或转传,若有疑虑可打防疫专线1922或向各地卫生单位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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