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航空前财务处副总吴勇璋,被控在16年前与柬埔寨吴哥航空执行董事楼文豪等人合谋偽造财报,并导致回收不了应收帐款。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27日依《证券交易法》特别背信、申报不实等罪,判吴应执行2年10徒刑、楼应执行2年6月徒刑,可上诉。
同案被告、韩澳旅行社经营人石清荣则被依《证券交易法》申报不实等罪判5月徒刑及应执行1年2月及、缓刑4年;另宣告没收吴哥航空犯罪所得7998万5866元。
远航2005年间因营运绩效不佳,吴勇璋为防止远航股价及每股净值下跌,由远航与吴哥航空及楼男经营的旅行社,分别签订台北到柬埔寨、高雄到韩国首尔的「保证机位销售合作」等假合约,美化远航财报。
另外,楼男的吴哥航空也积欠远航鉅款,吴男没有积极催讨这些应收款项,反而从2007年1月起,同意收取吴哥航空的远期支票,吴哥航空最后跳票倒闭,造成远航近7亿元的呆帐。
一、二审判吴勇璋7年、楼男6年6月徒刑,高院更一审考量本案缠讼已久,符合刑事妥速审判法的减刑规定,2019年间将吴、楼改轻判2年。案经最高法院发回,高院更二审27日再度撤销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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