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阳明交通大学某中心女助理小芳(化名)控诉3年前遭1名进驻厂商、生医科技负责人性骚扰,对方经常传讯说「我的安心亚」,还说她穿着很辣、适合到酒店当红牌,前年更直接在办公室问她「有没有试过?」等内容;法院判男子与校方须赔偿10万元,而校方事后未积极补救纠正,另判再赔偿10万。
判决书指出,小芳在2018年受雇担任阳明交通大学某中心助理,而男子为该中心进驻厂商的生医科技公司负责人,也是EMBA学生,2人在业务上有密切来往;不过男子却藉工作频频用言语骚扰对方,他曾称小芳「我的安心亚」,还说对方穿着很辣,要送对方到酒店当红牌,也会传送日本女优照片等行为。
男子在前年某天趁小芳加班时,突然闯入办公室谈及他与妻子之间仅剩婚姻关系,早已无感情,还问小芳有没有性经验,「妳有没有试过,觉得怎么样?」最后小芳忍无可忍,搜集相关事证后决定提告男子,并称校方事后消极处理,仍须连带赔偿。
法院认为,男子以具有性意味或性别歧视言词或行为,对女助理造成敌意性或冒犯性的工作环境,侵犯其人格尊严属实,已构成性骚扰,判男子与校方连带赔偿10万元;此外,事件爆发后,男子曾多次进出小芳办公室,校方仍未阻止,法官认为校方纠正与补救态度轻忽,迫使小芳离职,判校方须再赔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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