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时任中华跆协理事长的吴两平与跆拳道教练林伯刚、许贤忠,在体育署召开记者会,并张贴载有「体育蟑螂赵安华」等语之大字报,赵认为3人毁损他名誉提告,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认定3人非捏造事实凭空污蔑发表言论,判决无罪确定。

高院指出,吴两平、林伯刚、许贤忠所为均非无由,也不是意在抽象对告诉人辱骂、谩骂,评论是根据事实,并非是无关公眾之私人纠纷、琐事,「体育蟑螂」不是针对赵男所为之谩骂,非专以损害告诉人名誉为目的,即难认其等具有恶意之侮辱犯意。

高院表示,吴两平遭受多次讼累,且赵男也曾召开记者会指责、质疑吴两平亏空中华跆协1000多万元,被告吴两平乃针对对方指控藉以澄清,并对赵男多次兴讼及质疑行为发表不满情绪,主观上尚非凭空谩骂,反于事实与理性为贬损他人为目的之评价。

合议庭指出,林伯刚、许贤忠是协会的跆拳道教练,2人为跆拳道界之成员,不齿于界内之斗争,乃认同吴两平对赵的负面评价,亦为事理之常,他们3人客观上并非自始捏造事实凭空污蔑发表言论,主观上亦无专以损害告诉人名义之恶意,判决无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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