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都市友善安全环境,内政部今日部务会报通过修正标准,明定市区道路均应留设人行道,希望提高人行道的普及率;另外,增订新辟及改善的人行道,原则不画设机车格位,以停车弯型式设置来替代,还给行人一个安全的通行环境。
内政部表示,为积极改善市区步行环境,这次修正「市区道路及附属工程设计标准」,明确规范主要道路、次要道路及服务道路等,均应留设人行道,以加强保障行人通行安全。针对12公尺以下新辟或改善道路,难以留设人行净宽1.5公尺之人行道区域给予例外规定,希望在有限的道路空间下,保障行人的权益。
此外,为避免机车任意停放在人行道上,阻碍行人通行,这次修法增订新辟及改善的人行道,原则不画设机车格位,有机车停车需求者,应优先採停车弯型式设置于公共设施带内。除非经主管机关同意,才能在人行道划设机车停车格位,且画设后,供人行的净宽不得小于1.5公尺,希望藉此改善市区停车秩序。
内政部指出,此次也增订慢车道宽度不得小于2.0公尺,但当各车道宽度已採最小值设计时,可将慢车道的最小宽度调整为1.5公尺,以减少在速差大的情形下,因慢车与汽车混流而产生的交通事故。
内政部表示,「市区道路及附属工程设计标准」为市区道路设计的准则,整体交通规画与用路人行为的限制与管理,则涉及交通部与地方交通管理单位权责,这次修法亦邀请交通部及地方政府参与研商,本修正标准将依法制作业程序,于近期发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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