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盟太阳会大哥刘邦诚,2017年4月与警方在中和兴南观光夜市巷弄互开50多枪,双方对峙4个小时,最后刘在女友劝说下器械投降,新北地院今依非法持有枪枝罪及杀人未遂罪,判处刘邦诚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罚金20万元,可上诉。
法院判决指出,刘邦诚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间,花28万元向菲律宾籍男子购买美国制式手枪及子弹68颗;另以每支3万元购买3支改造手枪;2017年4月30日警方获报持搜索票到刘住处,刘发现后脱逃至新北市中和区景新街一处公寓楼梯间,朝5名员警开枪射击10余发子弹,警方找来他当时的高姓女友以电话说服,刘才弃械投降。
新北地院认为,刘邦诚在楼梯间恣意由上往下朝员警开枪射击10多枪,明知警方可能因攻坚被子弹射击死亡,却仍朝警方射击,认定刘主观上有杀人犯意,依杀人未遂罪判他有期徒刑8年;非法持有手枪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月,併科罚金20万元,合併应执行徒刑12年,併科罚金20万元。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