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今依非法持有枪枝罪及杀人未遂罪,判处刘邦诚有期徒刑12年。(陈慰慈摄)
新北地院今依非法持有枪枝罪及杀人未遂罪,判处刘邦诚有期徒刑12年。(陈慰慈摄)

天道盟太阳会大哥刘邦诚,2017年4月与警方在中和兴南观光夜市巷弄互开50多枪,双方对峙4个小时,最后刘在女友劝说下器械投降,新北地院今依非法持有枪枝罪及杀人未遂罪,判处刘邦诚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罚金20万元,可上诉。

法院判决指出,刘邦诚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间,花28万元向菲律宾籍男子购买美国制式手枪及子弹68颗;另以每支3万元购买3支改造手枪;2017年4月30日警方获报持搜索票到刘住处,刘发现后脱逃至新北市中和区景新街一处公寓楼梯间,朝5名员警开枪射击10余发子弹,警方找来他当时的高姓女友以电话说服,刘才弃械投降。

新北地院认为,刘邦诚在楼梯间恣意由上往下朝员警开枪射击10多枪,明知警方可能因攻坚被子弹射击死亡,却仍朝警方射击,认定刘主观上有杀人犯意,依杀人未遂罪判他有期徒刑8年;非法持有手枪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月,併科罚金20万元,合併应执行徒刑12年,併科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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