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已逾50年的葡萄王生技公司,现任董事长曾盛麟告发前总经理、哥哥曾盛阳,涉嫌将公司「康贝儿乳酸菌」产品配方公布在网路上,歷审认定乳酸菌成分在业界轻易可得知,不具经济性、合理保护要件,判曾盛阳无罪,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另葡萄王董事长曾盛麟对哥哥曾盛阳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求偿2.5亿元 ,法院认为刑事诉讼谕知无罪、免诉或不受理者,应以判决驳回之,因曾盛阳获判无罪,驳回损害赔偿的请求。

国内知名生物科技厂商葡萄王提告后,检方侦结起诉,指控告曾盛阳与前员工陈清裕等人,由2016年时仍在公司任职的员工,从部门电脑下载机密文件、康贝儿乳酸菌产品配方,再编辑成内容。

检方指出,曾盛阳在2016年11月将编辑后的「乳酸菌成分书」提供部落客拍照,以对方在网路痞客邦部落格上经营之「小格子妈咪的部落格」发表「恐怖的直销益生菌配方 」,并将「乳酸菌成分书」照片内上传至该文以为附图。

检方将曾盛阳等人依违反「营业秘密法」等罪起诉,但桃园地方法院全部判决无罪,检方不服提上诉,智慧财产法院认为,这些乳酸菌成分书所载内容,实属业界可轻易得知之资料,不具实际或潜在之经济价值。

合议庭认定,「乳酸菌成分书」非曾盛阳任职葡萄王公司期间因业务知悉或持有,也无法证明曾盛阳与其他共同被告间有何犯意联络或行为分担,与泄漏工商秘密罪之构成要件不符,仍判曾等人无罪,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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