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蜂集团计画在花莲设置大型养鸡场,引起地方反弹,花莲县府宣布撤照,并制定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送议会程序委员会审查,不过卜蜂自救会仍存有疑虑,上午会长张家蕙到议会递交陈情书,强调3诉求,包含农舍、尊重原基法,以及距离住宅至少500公尺等,在尚未取得民意共识前退回此案。
县府6月废止卜蜂养鸡场的农业设施容许使用同意书,但卜蜂向农委会提诉愿,农委会认为县府废照理由不足,撤销原处份案。花莲反卜蜂自救联盟忧虑卜蜂养鸡场卷土重来,再加上县府拟定「花莲县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被自救会认为不尊重民意,今早聚集约20多人,到县议会举牌表达诉求。
花莲反卜蜂自救联盟会长张家蕙指出,县府说口口声声说尊重民意,但草拟畜牧条例未让居民充分表达意见,法条中诸多不符合民眾的期待,包括畜牧场不受限建在农舍附近、距离住宅等周界只有300公尺,也有传出原住民的声音等,希望议会能监督退回重审,否则持续抗议。
花莲中区青年小组陈庆元说,县府应重新建立平台会议,即使是疫情期间,仍可利用线上视讯方式开会,让民眾更了解并完善讨论自治条例的订定过程,让畜牧业者跟在地民眾的诉求中,达到平衡。另外,畜牧场设置也应提部落谘商同意权。
花莲县新制定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今上午送议会程序委员会审查,碰上自救会陈情,县府农业处长吴昆儒回应,有关草案中新设置规范300公尺是指半径,直径为600公尺,距离已足够;在部落谘商权部分,会召开地方说明会,让居民了解;至于农舍因为不属于住宅区,因此不列入考虑。
花莲县议会秘书长陈德惠代表接受陈情书,他表示,县府在本次临时会提出包含畜牧条例等66件提案,在民主的殿堂讨论,希望订出符合花莲未来观光、产业发展的一条路。经议会确定「花莲县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列入临时大会议程审议,没有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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