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玉琳引用程序委员会相关法令解释,强调退回矿石税草案,依法有据。(王志伟摄)
余玉琳引用程序委员会相关法令解释,强调退回矿石税草案,依法有据。(王志伟摄)

花莲县议会临时会退回县府提出「花莲县矿石开採景观维护特别税自治条例」草案,因1年税收恐少了10亿元,引发外界关注。议会同意加开临时会审理,不过县府批议长张峻非法决定退案,没必要重新提案。上午议会法制室主任余玉琳引程序委员会设置办法反驳,因徵收矿石税业者与县府司法案诉讼,程序会以「具违法重大争议」,依法不必经过表决即可退回。府会双方持续攻防。

花莲县议会本月11日召开临时会一读会,议长张峻会中表示「希望县政府赶快将矿石税送进议会,议会会加开临时会审理」。但县府表示,县府已完备提案程序送议会临时会审议,多数议员主张送交大会,张峻未依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退回不排入议程,县府指出,法界人士认为议长非法个人决定退案,程序上不符合法定程序,县府也没有重新提案的必要。

县府所提矿石税每年开徵近10亿元,是花莲县最大笔税收。这次争议,起因于县府在2016年公布的自治条例,税率从原有每公吨计徵10元,一口气涨到70元,福安矿石业者不满,认为超过地方税法通则「税额调高上限30%」规定,提出行政诉讼,县府今年2月被判败诉。县府本月10日将草案送议会程序委员会却被挡下,引发府会紧张。

议会秘书长陈德惠、议事主任潭进成以及法制室主任余玉琳上午召开记者会,潭进成说,矿石税提案确定退回未进大会,11日的1读会中仅通过65案。

余玉琳引用程序委员会相关法令解释,县府与矿石业者的诉讼案,从去年底至今年2月,共计5件分别被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判决败诉,因自治条例与中央法令抵触无效,已具违法重大争议,「多数决前提就是要合法」,且程序委员会不适用「议事规则」,而是採行「设置办法」,委员过半数出席即可,并不需要过半数同意或表决。

议长张峻今凌晨则在脸书重批「花莲县可宣布成立花莲国!」,文中指县府不屑最高行政法院判决,不採花莲县议会决议,干预监督权,更透过媒体染指、诬陷,如此强势行政权霸凌监督权的作为令人髮指,「花莲县议会将坚决做对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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