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姓工人去年5月与何姓同事因工作起争执,见何拿水果刀威吓,遂先下手为强,持木棍打落何手上的水果刀后,对何一阵猛打,雇主见状制止双方,但3小时后双方再发生衝突,胡男打的何男遍体麟伤,2人被制止后再回房休息,但隔天雇主却发现何男倒在房内不省人事,送医不治。台北地检署依伤害致死罪起诉胡男。

起诉指出,胡男去年5月与何男、林男等人受雇于新北市坪林区工寮内,但胡因工作细故与何发生争执,并有宿怨。5月31日深夜11时,胡、何2人在工寮1楼争吵,胡见何拿起水果刀,也拿起木棍,敲落何男手上的水果刀,趁何弯腰捡刀时,以木棍攻击何男手臂、肩膀、双脚2、30下,雇主听闻争吵声,出面制止双方,2人才作罢返回房间休息,却各自将刀、棍带回房内防身。

6月1日凌晨2时,胡、何2人又在工寮2楼争吵,胡男见对方手持水果刀,返回房间拿出预先藏放在床铺下方的木棍,对着何男一阵乱打,并用手拍击何男头部,致何男全身到处瘀伤,同事见状前来制止,2人再回房休息,但何男不久即因广泛瘀伤导致横纹肌溶解症、肌肉软组织出血死亡。

当天早上6时,雇主到何男房间探视,却发现何男倒卧房内,不省人事,已无生命徵象,紧急送医仍不治。事后何男家属报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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