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买中心表示,为使上(兴)柜公司资讯更臻透明与完备及配合「公司治理3.0」蓝图时程,修正「对有价证券上柜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对有价证券上柜公司资讯申报作业办法」及「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兴柜股票审查准则」等规章及相关附表;此次主要修正内容包括:(一)增订上(兴)柜公司之签证会计师出具继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之查核(或核阅)报告、上柜公司董事会于会计年度终了后75日内通过年度自结财务资讯、第一上柜公司发生董事会成员或独立董事于我国境内设有户籍之席次不足或终止(或变更)委任主办推荐证券商,以及外国兴柜战略新板公司已无在我国设有户籍之独立董事等应发布重大讯息。(二)考量上(兴)柜公司办理减资、合併、收购等情事已发布重大讯息,爰修正倘属对公司财务或业务有重大影响,始应办理重大讯息说明记者会。(三)增订第一上柜公司及外国兴柜公司应申报生产及销售营运地资讯及董事暨总经理异动时之资讯。
为强化第一上柜公司监理机制,此次也修正「就上柜公司财务业务平时及例外管理处理程序」,明定第一上柜公司董事会之臺籍董事及独立董事未达一定之员额数时,应进行例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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