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县政府前民政处长成万贯11年前担任县议员期间,把父亲及亲家等亲戚做为人头,诈领议员的助理补助费用共829万多元,一审斥责他犯后没有悔意,依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刑12年,二审改判10年6月,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判决指出,2010年到2014年成万贯担任2届议员,他未实际聘用父亲及亲家、弟媳担任议员公费助理,竟要求对方提供帐户给他,他利用身为澎湖县议会议员之身分与机会,得以聘用公费助理,由澎湖县议会编列经费补助公费助理补助费及春节慰问金,诈领助理费。

高雄高分院考量国家立法给予议员补助费之本旨系因议员所司地方自治立法等业务庞杂,且常涉及专业,乃有补助期使遴用优质助理,协助问政,提高议事品质之必要,但成万贯连续担任2届澎湖县议员,不思聘用助理以提升问政效能,竟以人头助理申报薪资。

合议庭斥责成男诈领助理补助费以中饱私囊,有负选民之托付,至不足取,且诈得金额高达829万4303元,犯罪所生危害非轻,他始终饰词狡辩,犯后未见悔意,依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10年6月,褫夺公权4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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