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委会防检局将154只走私猫安乐死,引发各界挞伐,精神科医师潘建志昨在脸书粉专发文表示,依法本来就没有说所有走私动物都必须安乐死,事实上农委会内部可以启动修改,直言「又不是没改过」,并质疑陈吉仲说执行安乐死是万不得已这件事。
潘建志昨在脸书粉专上表示,这次将猫咪全数安乐死是根据《走私没入动物及其产品处理作业程序》,而「作业程序」在法律位阶上,是最低的行政命令位阶,行政部门公告后送立院存查,除非行政命令有抵触宪法或法律,一般都会通过。
潘建志质疑,立法院本来就通过了动物保护法,「走私没入动物及其产品处理作业程序」出手这么重,有没有抵触动物保护法的立法精神呢?
再者这个作业程序是民国96年制定的,102年修正过。农委会主委陈吉仲说执行安乐死万不得已,好像他爱莫能助,但事实上作业程序农委会内部可以启动修改,并直言「又不是没改过」。而且台湾早就不是殖民地,法律是人民集体意志的表现,通过民主的程序、宪法、法律、行政命令,都可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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