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高中、国中小校长遴选在议坛引发争议,市议员许又仁质疑行政权过度介入,提案推动将现行的校长遴选要点提升法源位阶,由议会制定自治条例,但受到市府及部分校长的抵制,双方动作不断。不过,近日此案峰迴路转,市府释出善意指派副市长戴谦、教育局长郑新辉,在议长郭信良的主持下与许协调,双方达成共识各退一步,由教育局订定「自治规则」送议会查照,预计明年校长遴选作业开始前完成法规订定程序,相关争议暂告落幕。

许又仁指出,台南市校长遴选办法10年来年年更改条文,迄今仍然未能形成一个稳定的制度。像今年5月中办理校长遴选时,教育局临时变更志愿序要求国中校长填写数量提高到25所,却善化国中校长仍出缺,教育局虽指派优秀代理校长,但明年度仍须办理善中校长遴选。

许又仁认为,校长遴选规定应求法制上的稳定,最好法源位阶较高,如果放任教育局有权临时修订变动,并非教育之福,因此他才提案由议会立法制定校长遴选自治条例,以避免行政权过度介入。

许又仁表示,根据南市议会议事规则,议员提案制定市法规,除提案人外,要有至少1/5的议员,也就是至少12名议员连署才能成案;其中,高中校长遴选自治条例已有14名议员连署,国中小校长遴选自治条例有15人连署,上周五原已送入议会法规委员会完成提案,希望赶在9月初的临时会排入议程审查,但市府23日下午紧急指派戴谦、郑新辉与他协调后,双方达成共识,改由教育局订定「自治规则」,送议会查照。

许又仁强调,推动校长遴选从行政规则提升为自治条例,立法初衷就是要求教育局依法行政,不要过度干涉遴选过程,破坏家长、教师及校长参与的民主机制,并接受议会的监督。市府同意就校长遴选制度订定「自治规则」送议会查照,也是朝着此一目标前进;更何况,以自治规则规范校长遴选并不是没有前例,基隆市的国中小校长遴选办法即是自治规则。

教育局表示,南市高中与国中小校长遴选要点,系依中央法规授权地方教育主管机关订定,以作为实务运作的依据,依行政程序法的规定较适合以行政规则订之,因此南市高中与国中小校长遴选以要点订之并无不妥,且已行之多年,若有修订也一定会邀集相关人员循民主程序公开讨论决定,因此已是相当稳定且普遍受校长信任的遴选制度,一旦贸然调整为自治条例位阶,不仅容易引发校长疑虑,也不易适时因应中央法规修订与遴选需要修改。

不过,经市府教育局与许又仁沟通后,日前已达成共识,教育局也同意在不影响目前稳定的校长遴选运作方式、维持可及时因应中央法规修订及适切回应校长遴选需求的原则下,将遴选要点改订为自治规则,以化解校长疑虑,让校长可以安心办学,预计在111年校长遴选作业开始前完成法规订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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