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生技公司负责人林俊雄与同伙郑翠莲于2017年收购一批来路不明的国有林班地牛樟木,桥头地院25日判林俊雄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併科罚金新台币3.2亿元,创下《森林法》实施以来开罚的新高。全案可上诉。
当时,郑翠莲购得一批珍贵木材,林俊雄于2017年6月向郑购买一批遭盗伐、无来源证明的赃物牛樟木等木材,另一家美地生技公司陈姓负责人想买林向郑购得的木材,以每吨15万元价格成交,陈姓负责人还付了订金300万元。
双方约定于2017年7月11日前交货,林俊雄于是雇了货柜曳引车,将木材运到高雄市大社区一仓库放置。陈姓负责人在取得这批木材后,想要运送去报关,经基隆市警察局调查后,报请桥头地检署检察官指挥侦办。桥头地院声请扣押获准。
此案经检察官周韦志侦查终结,提起公诉,桥头地院8月25日判决认定林俊雄犯森林法两条,包含买贵重木赃物罪与媒介贵重木赃物罪,应合併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併科罚金3.2亿元,罚金如易服劳役,以罚金总额与1年之日数比例折算。
至于郑翠莲犯森林法第50条第1项买森林赃物罪,处有期徒刑1年,併科罚金100万元,罚金如易服劳役,以3000元折算1天。
对此判决结果,桥头地检署检察长洪信旭除感谢承办法官的辛劳外,也肯定检察官从侦查到起诉的执法态度。希望藉此能打击不法份子,吓阻盗伐与不法交易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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