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从事餐饮业的阿强(化名),明明知道就读小六的小如(化名)是女儿的同学,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后,还发生性关系,小如的班导师发觉有异报警,才揭发这段不伦恋,阿强在法院审理强虽然以30万元,与小如的家人达成和解,台中高分院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将他判刑2年6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据了解,2020年1月,小如只有12岁,阿强在校门口接到小如后,就带往台中某摩铁发生性行为,同年4月某日,2人再到摩铁开房,隔天带着小如与女儿到摩铁后,以家里大门没锁为由,让女儿搭计程车返家,将人支开,再与小如三度滚床单。
阿强与小如的不伦恋,是因阿强将送给小如的手机,交给学校警卫室转交,小如的班导师警觉有异,询问小如也支支唔唔不愿说明,导师改询问阿强的女儿,才查出真相,报警处理。
小如对检警坦承与阿强发生性关系,还说:「他是我至今唯一的男朋友」,但阿强否认辩称,仅带小如到摩铁看电视、唱KTV,不过检警查很快揭穿阿强的谎言,台中高分院合议庭依种种证据与阿强女儿的证述,不採信阿强的辩词。
阿强在全案审理时改口坦承犯行,并以赔偿30万元与小如的家人达成和解,台中高分院合议庭8月24日依妨害性自主罪,将阿强判处2年6个月有期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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