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读某大学患有猝睡症(又名嗜睡病)的女学生,去年与同班A男及其余男女同学相约在社团办公室喝酒,未料女大生嗜睡症发作,A男竟趁机脱下她的内衣及内裤,亲吻锁骨、吸吮左胸,更用下体磨蹭对方下体,女大生醒后发现自己的内裤反穿,锁骨疑遭「种草莓」且背部瘀青,立刻询问A男,A男否认占便宜,但有承认解开她内衣裤,还舔上半身,法官审理后判处A男1年徒刑,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记载,女大生患有猝睡症,同班A男同学也都知悉,在民国109年5月20日晚上11时46分时,女大生与A同学等人在学校社团办公室内饮酒、聊天,女大生因猝睡症发作陷入昏睡,A男竟然亲吻女方之嘴部、左侧锁骨,并将之上衣脱掉、解开胸罩后吸吮左胸,且脱下女方外裤及内裤后,以其身体压在上方,并用下体摩擦进行猥亵,等到女大生逐渐恢復意识清醒,A男才协助甲女穿上衣、裤后分别离去,但女大生却发现自己内裤反穿、背后有瘀青、左侧锁骨处有红色印记,发觉有异报警处理。
女大生表示,她有意识时感觉是躺着的,而且背很痛,没办法睁眼、无法喊叫、四肢无力,有人压在她身上,从声音判断是A男,而且感觉下半身有东西一直在顶,A男还问她舒不舒服,还有亲吻她,从胸部到嘴巴都有,也有咬她的胸部,上衣有被掀起来,胸罩扣子有被解开、包括裤子与内裤都被脱掉。
女大生说,当时她清醒后看到自己衣服穿得乱七八糟、2只脚穿进外裤的同1个裤管里、鞋子掉在一旁,当时疑惑发生什么、很想睡、觉得很羞耻,有钻到一旁柜子里,当场问男大生「我是谁、我在哪里、发生了什么」、「为什么2只脚会在同1个裤管」,但A男没有正面回覆。
晚上女大生又传讯给A男,质问「为什么脱我贴身衣物」,A男则回覆「额」、「那个」、「我有问你可以吗」、「然后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有嗯一声」、「还是只是翻身发出来的声音」。接着A男也传讯表示,「解了内衣脱了妳的裤子是我不对」,女方询问「我问的是那你那时候压在我身上动到底怎么回事」、「我只是躺在地上不至于瘀青一片这么久都没消吧」,A男则回覆「额」、「就亲然后」、「舔上半身」等讯息。
法官认定,在当今两性平等、相互尊重之思潮下,任何人都不能够只求满足一己的性欲望,执念于旧时代「由父权思想所宰制,而将女性置于男性控制之下」的思维,甚至曲解世界各地正极力呼求应正视「No Means No」「No Yes Means No」此一消极性自主决定之沈重心声。
因此A男对女大生所为之上开行为,除客观上依一般社会通念,确实足以诱起、满足、发泄人之性欲,而使行为对象感到嫌恶或恐惧,A男主观上是具有满足个人性欲之主观意思,而属猥亵行为。依乘机猥亵罪判处A男1年徒刑,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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