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走私猪肉造成防疫破口,非洲猪瘟中央灾害应变中心宣布8月30日起厨余停止进入养猪场,9月1日至9月30日养猪场暂停使用厨余喂饲猪只,环保署表示,餐厅、机关、学校、旅馆、社区大楼等单位可将厨余交给原委托的厨余养猪场或厨余清运业者,清运到环保单位指定地点可免费提供处理厨余,如有养猪场不再协助清运,可联繫县市指定窗口,将由清洁队与合法清除业者提供协助。
环保署表示,厨余收集方式,由各县市因地制宜调整,请民眾配合辖内县市规定之方式排出,餐厅、机关、学校、旅馆、社区大楼等单位请将厨余交给原委托的厨余养猪场或厨余清运业者,清运至环保单位指定地点,可免费提供处理厨余。如有养猪场不再协助清运,则请联繫县市指定窗口,由清洁队协助清运或委托合法清除业者清运。
环保署表示,事业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千万不可有任意弃置厨余之行为,如经查获任意弃置致污染环境,将依「废弃物清理法」第46条规定处1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新台币1500万元以下罚金。此外,应配合惜食减量,也将剩食打包、厨余沥乾、分类后再排出,若有可疑肉品请丢垃圾车,勿放入厨余桶,交由清洁队妥善处理。
因应厨余处理方式的改变,自8月30日起,依废弃物清理法第31条列管应网路申报废弃物流向之事业,改由厨余收运业者以纸本方式申报,事业单位仅需确认签章即可,简化相关申报机制,相关单位如有厨余清运及处理问题,环保单位已设有专线电话提供民眾、清运业者及厨余产出源谘询服务或可到环保署的网站(https://wcds.epa.gov.tw),查询合法厨余清运业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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