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内湖警分局、南港警分局3名员警,分别涉及贪污、违反个资法、诈欺等罪,今遭士林地检署检察官约谈,内湖胡姓侦查佐,犯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检方复讯后以重罪且有灭证、逃亡之虞向法院声押获准,另外,南港警分局交通分队林姓员警、已调离的邱姓员警,涉犯违背职务收贿等罪,亦遭声押。
内湖警分局侦查队胡姓侦查佐,警专29期,去年7月侦办毒品案件,答应毒虫协助后续司法诉讼,今年2、3月间收贿20万,全程遭毒虫搜证检举,检警侦办后,今日持搜索票带回胡员,他否认收贿,检察官复讯后声押获准。
南港警分局交通分队林姓警员,2016年间,曾因拒绝当事人交付的1万元红包,获市府颁发「廉能楷模」,两人与另一名邱姓员警,现已调新庄警分局服务,涉嫌查询与案件无关当事人的个资,遭人检举收贿、涉犯贪污、泄密罪。
另外,林又犯与熟识的当事人串通制作不实笔录,诈取保险公司的理赔金,涉诈欺等罪,检方今传唤林等4人到案,复讯后声押林、邱2人。
北市警局表示,2案分别是由南港、内湖警分局报请士林地检署指挥,由督察人员侦讯后移送,并持「毋枉毋纵」之立场及「不掩饰、不庇纵、不护短」之态度,展现决心以维警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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