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人夫阿宏(化名)偷吃20多岁的硕士生小玲(化名)遭正宫抓包,不仅多次衝汽车旅馆发生性关系,也曾大胆车震,正宫经由调阅行车纪录器后,才发觉被人夫辜负,愤而提告求偿,一审判小玲要赔30万元,全案仍在上诉中。

判决书指出,正宫主张为阿宏的配偶,但她却发现小玲曾在2018年9月间与阿宏在车上聊天,内容提及,「可是我觉得我跟你是真的有品质,我觉得还不错」、「ㄟ有一次我是不是把你摇出来?…那就是难怪你说你会喜欢在上面」等,也在对话中发生长达40分钟以上爱抚、小玲对阿宏口交等亲密行为。

正宫指控,同年月间,小玲又与阿宏在车上对话提及,「那你挤你鸡鸡上面的痘痘就好了阿」、「我每次要吸那边的时候…我都有点觉得好像要破什么丛林的障碍你知道吗?然后舌头都很忙」等,正宫认为小玲的行为已造成她精神上极大的损害,便提告求偿50万元精神抚慰金。

对此,小玲辩称,她后期才知道阿宏已婚,但她与阿宏是客户间往来的关系,仅是朋友,绝无正宫所指的行为,并质疑正宫所提出的录音檔中的女声并非她。

一审期间,苗栗地院勘验证据发现,在正宫提供的录音檔中,小玲与阿宏的互动一直有吸吮声,且两人对话中提及,「我吸满大力」、「吃太久会不会很无趣」、「流汗了妳,嘴巴很酸对不对」、「因为吃鸡鸡会不好呼吸」、「因为我嘴巴现在都是你鸡鸡味」等语,足以认定小玲有与阿宏发生口交的亲密行为,其行为也已严重侵害正宫的配偶权,审酌双方经济能力后,判小玲要赔30万元。全案仍在上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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