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目前正在研拟露营场「就地合法」修法,未料台中却疑似出现不肖业者「抢建」的迹象,若不祭出重罚,恐造成山林浩劫。市议员陈文政8日拿出交通部与审计部数据做对比,发现台中市露营场短短一年就增加了29家,违法家数也从26家上升至69家。陈文政说,既有露营场若没有立即危险,可接受「辅导代替开罚」,但对于抢建新设的露营场,市府应祭出「即报即罚」,避免造成台中山林浩劫。
观旅局表示,露营场未合法主因,为其位于农牧用地、林业用地,不符土地使用管制规定,观旅局将持续会同相关单位针对未合法露营场执行稽查取缔及辅导工作,如有违反法令规定依法裁罚,确保消费者安全及权益。
台中市议会今日进行议会总质询,市议员陈文政要求市府重视非法露营场抢建问题。陈文政表示,110年台中非法露营场家数已达69家,高居六都第二。且根据109年审计报告指出,因查缉开罚后而改成「无营业露营场」者共有42家,在查核后,仍有多家在网路上揽客,种种迹象显见台中市对露营场管制相当松散。
陈文政说,台中市政府对过去既有、且没有立即危险的非法露营场,主要採「辅导代替开罚」,他认为因正值修法期间,勉强可以接受。但这一年来国内明明在防疫,露营场数量却从110家暴增至139家。
陈文政表示,正因为未来极有可能就地合法,才会出现修法期间「抢建」的迹象。若市府对新设的露营场仍採「辅导代替开罚」,放任滥垦滥伐、恐成为台中山林的浩劫;在极端气候的趋势下,也可能危及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陈文政批评,抢建露营场如同抢建农地工厂的翻版,如同国土规划上的癌细胞,因此他强力要求市政府,应祭出铁腕,採「即报即罚」,做好市府应尽的责任。
观旅局强调,目前交通部研议修正「非都市土地管制规则」,放宽农牧用地及林业用地容许露营设施为有条件限制,并非就地合法,除需经农地主管机关同意外,必须符合1公顷以下农牧及林业用地;营地、卫生设备及管理室等三个项目面积不得超过660平方公尺;其中涉及建物需小于660平方公尺的10分之1,建物高度不得超过3公尺条件,若修法通过,也必须经权管机关审查,才能合法营业。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