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安妮前经纪人、汎迪国际广告公司负责人赵崇伶,4年前佯称要替「玖壹壹」等团体举办演唱会,向金主诈骗453万余元,歷审均依偽造文书罪判她1年4月徒刑,最高法院也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判决指出,赵崇伶2017年8月间,对外声称同年11月要在南港展览馆举办「玖壹壹在地人演唱会」,并偽造公司和「玖壹壹」所属的工作室的合约,游说李姓男子投资,李男信以为真,先后匯款100万元、53万元,后来却发现根本没有演唱会的消息,愤而提告。

赵崇伶另于2017年1月间,向倍思公司诓称要举办韩国男子团体「BTOB」的演唱会,也同样偽造公司与「BTOB」所属经纪公司的合约取信对方,并声称获利高达5成,倍思公司也误信匯款300万元,但迟迟等不到赵女提出匯款「BTOB」经纪公司的证明,才惊觉受骗。

一审台北地院认定赵崇伶犯行,诈骗李男、倍思公司共453万余元,依2次偽造文书罪判刑1年、8月,应执行1年4月徒刑;二审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全案再上诉,也遭最高法院驳回,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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