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陈男今年1月间到中市中清路1家彩券行,向店员要求,先下注运动彩券、比赛结束后再结清款项,店员信以为真帮他下注彩金3万元,但全部「杠龟」,事后,陈男诈称没带钱,将手机扣留下来,后来,又来拿走手机诈称隔天还钱,却不知去向。陈男到案否认诈欺,辩称真的去拿钱,只是因故没拿到,台中地检署依诈欺罪将他起诉。
检警调查发现,陈男早在2017年间就曾以相同手法,向另1家投注站诈骗新台币6万元,是食髓知味的累犯,台中地检署检察官向法院请求加重其刑,并宣告犯罪所得3万元没收。
起诉书指出,陈男没钱买彩券,为贪图彩金在今年1月1日下午6时许到台中市北区中清路1家彩券行,向店员要求。他要先下注,等比赛结束后再结清款项。店员不疑有他,立即当他下注3万元的运动彩金,但比赛结束后,陈男下注的赛事都没中,全部「杠龟」。
陈男向店员佯称,他身上没带钱,要去拿钱,可把手机留在彩券行,稍后就会返回结清款项即离去,但他一去不回,因陈男迟未依约结清款项,店员才知受骗,向警方报案。
陈男到案,否认诈欺,辩称他当时真的要去拿钱,只是因为某些因素没拿到。台中地检署侦结依诈欺罪将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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