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车站西三门禁止计程车载客,王姓运将去年10月11日上午行经该处见有人招手,仍停车让客人上车,甚至无视警方拦查直接驶离,因而挨罚2万0900元、吊扣驾照6个月。运将提告抗罚,台北地院行政诉讼庭认为原处分并无违误,判运将败诉。
运将主张,他见到客人招手,第一时间基于职业本能停车,客人很快跳上车表示赶时间,但他后来想到该处禁止载客,便在前方路口停等红灯时请客人下车,且员警拦查地点全线为红线,当时因人车吵杂,影响他与员警间的沟通,他担心影响后方车流,才会驶离。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决处抗辩,运将见客人招呼后停车载客,就是揽客行为,后来有无将客人载至目的地,都不影响违规事实;另运将已明确听见员警告知停车受检,却仍表示「随便啊,我干嘛停路边」后开走,此部分违规也很明确。
法官勘验员警密录器画面后,认定运将确实在禁止载客处违规揽客,且拒绝员警拦停稽查的要求,原处分并无违误,判运将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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