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姓水电工去年7月中与同事聚餐,凌晨2点多趁女同事喝醉,他与同事护送女返回南港住处,见同事先搭车离去,进入女同事家中性侵得逞,事后,女同事精神受到极大的打击,现仍在接受身心科治疗与心理谘商,不愿原谅张恶劣行径,士林地院审结,依乘机性交罪,判处徒刑3年6月,可上诉。

女同事7月17日凌晨2点多,因酒醉而意识不清,无法自行移动,两名同事见状,决定陪同搭车返回南港住处,但张男却趁同事离开,进入女同事屋内性侵得逞。

判决指出,女同事因烂醉,意识不清,无法自行移动,张男趁着女同事不知抗拒状态予以性侵。案发后,张在警询、侦讯时以及法院第1次开庭均否认犯罪,直到第2次准备程序才坦白认罪,被害女子案发后身心受创,每日须服用药物无法工作,张男至今未赔偿女同事,因而判处徒刑3年6月。

#水泥工 #泥醉女同事 #护送返家 #喝醉酒 #进门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