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姓水电工去年7月中与同事聚餐,凌晨2点多趁女同事喝醉,他与同事护送女返回南港住处,见同事先搭车离去,进入女同事家中性侵得逞,事后,女同事精神受到极大的打击,现仍在接受身心科治疗与心理谘商,不愿原谅张恶劣行径,士林地院审结,依乘机性交罪,判处徒刑3年6月,可上诉。
女同事7月17日凌晨2点多,因酒醉而意识不清,无法自行移动,两名同事见状,决定陪同搭车返回南港住处,但张男却趁同事离开,进入女同事屋内性侵得逞。
判决指出,女同事因烂醉,意识不清,无法自行移动,张男趁着女同事不知抗拒状态予以性侵。案发后,张在警询、侦讯时以及法院第1次开庭均否认犯罪,直到第2次准备程序才坦白认罪,被害女子案发后身心受创,每日须服用药物无法工作,张男至今未赔偿女同事,因而判处徒刑3年6月。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