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岳弒亲案震惊社会,全案经二度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审,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于2002年3月28日判处林清岳死刑,其他5名共犯有期徒刑5至16年确定。资深教诲师张柏舟回忆,林清岳直至死前皆未曾忏悔,并认为他毫无对不起父母,甚至觉得儿子花父母亲的钱是天经地义,对社会舆论感到忿忿不平。
据了解,林清岳从被逮捕一直到审判初期,对自己犯下的案件毫无悔意,不仅多次发表狂妄言论,甚至辱骂採访的记者「没有人性」。在舆论压力下,一、二审皆判处林清岳死刑。资深教诲师张柏舟透露,林清岳直至死前皆未曾忏悔,并认为他毫无对不起父母,还觉得是双亲对不起自己。
教诲师表示,林清岳认为,身为儿子的他,自由使用父母的金钱是天经地义的,对于必须透过要求的方式,才能从父母手上取得金钱一事,始终感到忿忿不平,更认定自己是实质上的受害者,对于社会对他的舆论与指责感到愤怒。2002年5月6日林清岳于土城看守所之臺北监狱附属刑场枪决,死后透过林口长庚医院,捐出器官心臟、两个肾臟、一对眼角膜,以及皮肤、骨骼等器官。
另一方面,血案发生后,或许因为情节太过恐怖,林家旧宅始终无人居住,也迟迟无法脱手,成为当地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凶宅。据传,曾有宗教团体相中林宅,希望改建成阴庙,但被林家亲属回绝,直到2012年才由工程单位承租,目前作为工务所及员工宿舍使用。
更多 CTWANT 报导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