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19岁女大生透过租屋网站找上许姓男子要看房,岂料,许男在屋内与女大生喝威士忌,见女方喝挂,连连趁隙强行性侵2次。民事部分,新北地院审后,判许男要赔50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2019年8月间,许姓男子在租屋网站上认识了想租房的19岁女大生,两人相约在新北市中和区一处公车站牌,由许男骑机车载女大生前往租屋处,而后,两人在房间中聊天,一边喝威士忌,许男见女大生喝挂竟起色心,先后于同日14时、16时性侵共2次。
女大生清醒后,发现自己全裸与许男躺在床上,下体疼痛之外,还流出黏黏的液体,而内裤上也有黏黏的东西,才惊觉自己遭到侵犯,愤而报警提告,经检方侦结,依乘机性交罪将许男起诉。
许男辩称,与女大生为合意性交,控诉女大生的前后说词不一,且女大生事后并无患有创伤后压力症候群等,显见他并没有性侵她。
刑事部分,一审新北地院依乘机性交罪,累犯,判处许男有期徒刑3年10月。案件仍在上诉中。
民事部分,女大生认为许男的行为已造成她精神上巨大的痛苦,提告向其求偿60万元,法官勘验替女大生制作笔录的警员证词,警员称女大生心情郁闷,不太搭理,其母亲则说,事发当日女儿返家后,因情绪激动甚至出现想轻生的举动,综合以上,均可见许男的行为已使少女情绪不稳,显然与合意性交的事后反应南辕北辙,认定许男罪责属实,不採信说词,酌情后,判要赔50万元为合理。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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