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今年2月爆出1名父亲为4岁女儿「亲身示范」何谓精子,竟在家中直接自慰,让女童目睹射精过程,事后母亲提告强制猥亵罪;但该父亲向检方坚称此举具「教育意义」,非猥亵心态,且女童对于当天过程说法片段零星,而母亲根据女童说法提告,也非亲眼所见,检方因此认定罪嫌不足不起诉。
据检方表示,该名父亲说他在今年2月某日被4岁女儿询问「自己怎么生出来的?」他当下认真解释精子与卵子受精过程,而女儿接着再问「精子是什么?」他基于「教育」心态,才到厕所自慰后将精液拿给女儿看,他称自慰过程并没有给女儿看到,直到要射精当下才让女儿看。
而女童的母亲得知此事后报警,并指控丈夫有问女儿「要不要摸摸看?」而且女儿之后还做出男性自慰动作,质疑丈夫让女儿看完整个过程;而检方询问女童,女童则模糊地回应有摸到爸爸软软的「那个」,当时有看到父亲没有穿衣服走进厕所,最后看到精子,但详细经过并无法明确说出。
检察官事后审酌女童的说词片段、积极证据较少,且父亲坚称是教育行为,无法认定为满足自己性欲的猥亵行为,而母亲的指控也非亲眼见闻,检方因此认定罪嫌不足,採信父亲「具有教育意义」的辩词,给予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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