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姓等3名窃贼,其中1人偽装成外送员按电铃,可先确认屋内是否有人,另一人埋伏在后门,若屋内有人,趁屋主到前门查看时不注意时,他从后门侵入屋内行窃。去年9月22日侵入新北市汐止区一处独栋别墅,得手名表、金戒约30万元,贱卖2万元,其中1人分得1000元,士林地院审结依侵入住宅窃盗罪,判处周男徒刑1年、林姓共犯徒刑8月,还有1人在逃。
周等人去年9月22日下午1点多,3人共乘一辆轿车到汐止山上别墅区,先由林男假意按电铃,趁屋主从监视器看到是外送员,开门询问之际,周男持螺丝起子,破坏后方庭院门锁,进入后院后拿起木头破坏窗户,伸手进入屋内打开门锁入内行窃,另1名同伙在车上把风接应。
周进入屋内后,挑选精品手表,以及项炼、钻戒等珠宝,总价约30万,3人得手后,立即拿去变卖得手2万元,林则分得1000元,而被害人发现屋内遭窃,随即报案,警方依门把上的指纹,比对出周、林涉案。
判决指出,周、林正值壮年,分别担任烘焙师、水电工,却不思正当途径获取财物,侵入他人住宅行窃,危害社会治安,虽然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依携带凶器毁越门扇及安全设备侵入住宅窃盗罪,分别判处徒刑1年以及8月,并没收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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