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过「公投不在籍投票」 最快2023年上路、可跨县市但未纳国外

行政院发言人罗秉成今日于行政院会会后记者会表示,政院已通过《全国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将採「移转投票」模式。未来人民行使公投投票权,可向各地选委会提出申请,不用返乡,到就近投票所投票,未来亦不排除参考此经验,扩大至公职选举施行。

罗秉成说,台湾是民主国家,扩大政治参与及深化民主,是政府责任,公民行使投票权,常因工作、就学等因素,不便返回户籍地,或需要花费时间跟金钱。提高投票意愿,是政府的工作。

罗秉成表示,要採何种不在籍投票方式,得详加衡酌,特别是有许多国人不在台湾,所在的国家可能是不透明、不民主的国家,一方面台湾要扩大参与、方便投票,另一方面也要兼顾政治情势及各方考虑。

罗秉成指出,目前政院推出的《全国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将採移转投票的方式,也就是国内的投票权人,在投票日当日,前往工作地或就学地的投票所投票,不用返乡也能投票。

罗秉成说,相关草案函请立院审议后,请中选会积极沟通协调,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中选会则表示,根据草案规画,欲申请移转投票的公民,需符合投票权人资格,并备具申请书向直辖市、县(市)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请,此制由投票权人本人、亲自、在投票日当日、前往投票所投票。而公民投票为推动不在籍投票开端,其实施经验,也可作为未来公职人员选举不在籍投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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