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地检署侦办去年在口湖乡外海有渔民称渔网遭离岸风电工程施工绞网毁损向达德能源公司诈取赔偿金及包围允能风力发电公司工程船妨害施工等案件,检方29日侦查终结,21名渔民中有12人被起诉、8人缓起诉处分、1人不起诉处分。

云林地检署指出,云林离岸风力发电厂专案由达德能源子公司允能公司所开发并逐步施工,被告李某等21人虽领有船员证,假藉云林县沿海离岸风电工程施工影响渔民生计为由,谎报渔网遭工程施工绞网毁损,向达德公司诈取每人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的赔偿金。

其中林姓渔民等3人于2020年7月27日分别驾驶3艘快艇,靠近允能公司工作船併向工作人员恫称「不开船回去,就要开船撞你们」,阻碍工作船航行及施工,妨害允能公司施工的权利。

云林地检署表示,检察官为求毋枉毋纵,指挥专案小组耗费人物力及时间,逐一比对查证被告等21人所辩称的船只是否有渔网遭施工绞网毁损,以及出海之纪录、航行之轨迹等多项证据,29日侦查终结,其中8名被告坦承诈欺取财,考量犯后态度良好,深具悔意,谕知缓起诉处分,并命其各缴交2万元至5万元不等之缓起诉处分金及至本署参加法治教育。

另12名被告诓称达德公司、允能公司施工绞毁渔网而诈取赔偿金,涉犯诈欺取财罪嫌重大,向法院提起公诉。其中,林姓等3名渔民明知厂商于海上施工过程极具危险性,竟驾驶快艇,阻碍工作船行进及施工,并出言恐吓,涉犯妨害自由罪嫌,一併提起公诉。

检察长洪家原保释,为兼顾绿能发展、渔民生计、维护生态环境,检察官侦办此类案件,悉依证据认定事实,衡平处理,呼吁民间绿能业者若遇有妨害绿能产业发展的犯罪事件,应循合法管道向相关单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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