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姓惯窃去年11月凌晨跑到北市松山灵隐寺,以铁丝黏口香糖放入功德箱,黏取偷窃香油钱内纸钞,窃走100元纸钞1张,经庙方依监视器画面报警,警方逮捕卢男。台北地院依窃盗罪判处罚金5000元。
判决指出,卢男去年11月16日凌晨3时40分,在松山灵隐寺内,以铁丝黏口香糖放入功德箱黏取箱内香油钱,窃取100元纸钞1张。
事后庙方查看监视影像后发现遭窃,报警处理,警方循线逮捕卢男,卢男认罪。台北地检署依窃盗罪起诉卢男,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法官依据监视器画面及卢男自白,认定卢涉犯窃盗犯行,但无法确认卢窃取香油钱数额,依庙方人员证述,功德箱一年只开一次点算,里面大约都是100元纸钞,核算下来一年大概是4、5000元,卢用铁丝黏口香糖再去黏钱,顶多偷个1、200元,法官因此认定卢仅窃得100纸钞1张。
法官认为,卢男有多次窃盗前科,也有谋生能力,却不思以己力谋取财物,任意窃取他人财物,破坏社会治安,考量他坦承犯行,窃取金额不高,判罚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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