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媒体人彭文正提告请求确认总统蔡英文「博士论文不存在」,台北地院今年4月16日开庭时,彭要求承审法官张咏惠自行迴避未果,「尿遁」后至收案递状对张提起损害赔偿之诉。北院今开庭,彭的律师李震华主张,张侵害彭的名誉权和诉讼权,故求偿200万元,并请求在四大报刊登道歉启事。

彭文正提告请求确认蔡英文博士论文的诉讼,一审由张咏惠审理,但没有开庭就判决驳回,彭不服上诉,高等法院发回北院后,更一审仍由张审理。今年4月16日开庭,彭当庭声请法官迴避,张认为不构成应迴避事由,彭因此藉口上厕所,暂离法庭后递状另对张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并以两造涉讼为由,同时就论文案递出声请迴避状。

损害赔偿诉讼今开庭,李震华主张,张咏惠在一审时做出实体判决,因为「一事不再理」原则,彭文正必须浪费时间、精力提上诉;张并在判决理由中指,彭提告「未具体指明并举证」,实际上却没有开庭或发函询问,未给彭举证的机会。

李震华并指,张咏惠另怀疑彭文正在学位争议上并无确认利益,却未行使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阐明权」;张更在北院新闻稿发布前,就将判决理由提泄漏给上级长官,供媒体报导使用。张的做法已损及彭的名誉权、诉讼权。

张咏惠的委任律师则说,张未在判决书中逐字记载彭文正主张,是依职权节录要旨,并依心证做出判决,并无不妥,判决书内容也无不雅字眼或诋毁彭的言论,且彭上诉后,已获高院发回更审,张的权利并未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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