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王焜玄参选嘉义县议员时花17万元买票当选,一审依交付贿赂罪判刑4年,二审考量他认罪且妻子罹患「急性骨髓性白血病」,家中生计须靠目前经营槟榔业的王男负担,改判刑2年,缓刑5年;贿选免入狱惹争议,检方不服也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判决指出,王焜玄为在2018年嘉义县议会议员选举第六选举区登记参选,他为求顺利当选,竟将贿款分别交由4名友人,嘱托对方以邻为单位,以1票1000元向该邻有投票权之人买票,警方接获线报前往查缉,扣得贿款共17万8000元。

嘉义地方法院一审依违反选罢法之交付贿赂罪将王男判刑4年,褫夺公权6年,台南高分院二审审理后,结果出现大逆转,合议庭考量王男已认罪,并自白全部犯行,符合减刑要件,因此撤销改判刑2年,褫夺公权5年。

台南高分院认为王男在侦审中已遭羁押7个月又13天,他的妻子罹患「急性骨髓性白血病」有復发可能,无法工作谋生,王男肩负照顾妻子及负担子女教育费用的责任,因此宣告缓刑5年,判决确定3年内,向公库支付150万元。检方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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