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民眾因发生火灾无法持健保卡就医,健保署于各特约医疗院所备有「全民健康保险特约医疗院所例外就医名册」,请医疗院所于名册上填写就医日期、就医类别(门、住诊)、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证号、连络电话及地址后,即可以健保身分就医。

另外,健保署高屏业务组配合高雄市政府启动紧急医疗网,协调辖区内各大医院包括高雄医学大学附设医院、高雄长庚医院、高雄荣总、高雄市立联合医院、民生医院、小港医院、大同医院、阮综合医院、国军高雄总医院、国军高雄总医院左营分院、义大医院、义大大昌医院、邱外科医院等院所进行大量伤患的分流收治。

健保署表示,民眾如确定因火灾造成健保卡毁损致不堪使用,健保署将免费换发一张新卡。申请换发新卡,仅需填妥「请领健保卡申请表」,就近到各地邮局或透过户政事务所(限本国籍)、部分公所及该署各服务据点申请免费制发健保卡,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健保署谘询专线,市话请拨打0800-030-598或4128-678,手机请改拨(02)4128-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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