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好崩溃。南彰化吴姓男子千万超跑撞烂车头,对方撞了就跑,提告求偿105万元,竟只获法官判赔8万8000元,根本无法支付维修费。彰化地院强调,该跑车已有13年车龄,因此车损必须计入折旧,且事故责任双方各负担五成,判决仅需赔偿吴男8.8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去年12月26日上午8时许,吴男开着新车市价1688万元的Gallardo LP570大黄色蓝宝坚尼超跑,在北斗镇復兴路、光仁街口,与辛男的三菱outlander休旅车发生擦撞,对方发现装上的是超跑,吓到加速逃离现场。吴男气得立刻报警,并将车拖吊到维修厂,由于左前侧车头几乎被撞烂,经维修厂估价,维修费用加上工钱与税金共需105万元,吴男提告请求辛男损害赔偿。
辛男坦承肇事,却辩称跑车事故后并未减速,还能继续开,以为车祸应该不远中,吴男对方没有求偿之意,而超跑损坏程度是否与车祸事故相关,他不清楚;但说词不被法官採信。
审理法官认为,超跑维修估价单开立日期为今年1月、发票开立日期却为今年8月,难认是同一事故的维修支出单据,而且这辆超跑是2008年3月出厂,扣除车辆折旧金额后,认定只能请求零件修理费9万1500元,加上烤漆工钱等合计共17万6500元;审酌事故起因于双方驾驶均未注意前车状况,应各付一半过失责任,因此判决辛男只需赔偿吴男8万8250元。
由于辛男并未投保俗称超跑险的超额责任险,事故发生后,双方针对理赔金额调解,始终谈不拢。吴姓车主未受伤、不构成肇事逃逸,只能循民事诉讼请求损害赔偿,不料法官判赔金额计算方式,连国产车事故恐怕维修金额都不只如此,为了打官司,已经自费105万元修车的吴男,应法官要求,又额外多付5万元请业者开立发票 ,没想到竟只获赔8万多元,让车主崩溃又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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