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姓小王被控介入他人婚姻,平均每周2次和人妻上摩铁,9个月间共偷情31次,遭人夫提告求偿80万元。赵男虽否认与人妻有染,但因人妻自白,曾传讯给赵男「想到在你身上睡翻」,台北地院认定赵男侵害配偶权,判应赔人夫35万元,可上诉。

人夫提告主张,他的妻子任职速食店期间认识赵男,2人有逾越一般友谊分际的男女交往,2019年9月起至2020年6月间共发生31次性行为,害他受有精神痛苦,甚至因此必须接受治疗,故求偿80万元精神慰抚金。

赵男抗辩,他当时不知道人妻已婚,也没有发生性行为,人夫只对他提告,代表原谅妻子,夫妻感情应已恢復圆满,所受精神损害与他侵害配偶权的行为无关,且他经济能力不佳,无法负担80万元赔偿金。

北院曾传唤人妻到庭作证,人妻称与赵男是同事,聊天到夫妻感情问题时,赵男便主动表达想要「多一个人疼惜妳」,还要她别离婚,继续照顾家庭。

此外,人妻也曾写下自白书,承认自己与赵男发生婚外情的次数及地点,以及2人间的亲昵讯息,赵男曾传「疼您无极限」,人妻回「想到在你身上睡翻」,赵男又说「爱翻了」,法官因此认定赵男知悉人妻已婚,确有侵害配偶权行为,酌减金额后判赔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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