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岁游姓老翁去年不满立法院长游锡堃倡议台美建交,陆续寄2封恐吓信件,内容提及「叫游锡堃一家人,承担灭门血案的悲伤」。桃园地院依恐吓罪判游翁拘役40日,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今驳回上诉,但考量游翁年事已高,游锡堃也具状求情,予以缓刑2年。
游锡堃去年2月19日、3月2日陆续收到署名「游贵湘」的恐吓信件,内文写道「曾狂言摧毁三峡大坝的游锡堃,被人定义为再启台海战争的台奸」、「或叫游锡堃一家人,承担灭门血案的悲伤」等语,并附上2万元匯票,要求他赶快离开台湾。
游锡堃收到信后,担心家人安危,报警处理;游翁到案否认犯行,辩称他是出于「关爱」及一番好心,劝游锡堃停止台美建交,并暂时离开台湾,待和平统一后再回来,不是恐吓。
一审桃院认为,游翁信的内容,一般人看到都会担心家人安危,确有恐吓意味,而游锡堃收到立刻请他的办公室顾问报警,足认已心生畏惧,考量游翁已87岁,可依法减刑,游锡堃也同意法院从宽判决,依恐吓罪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罚金。
游翁提起上诉,高院审理期间,因游锡堃再次具状表示:「游贵湘之行为虽出于对政治之关心,然亦应克制自身情绪,理性表达意见…惟念其年事已高,恳请法院依法从宽处理」,且游翁虽然否认犯罪,但坦承寄信事实,故予以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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